(网经社讯)近日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王与剑在接受《 华夏时报网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
1、过去,企业需要在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的备案,这一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审批,可能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。取消备案后,企业只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后,即可直接开展业务,避免了繁琐的备案流程,提高了运营效率。
2、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,跨境电商出口可以分为B2C和B2B两种类型。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,自2014年以来,海关总署陆续增设了四种针对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的特殊监管方式,分别为直邮出口、保税电商出口、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。
3、因此可以说,‘先查验后装运’监管模式的应用不仅可以提前发现问题,降低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,也有助于提高拼箱出口效率和通关效率。
4、跨境电商B2C模式下,货物存在小批量、多批次、高时效的特征,企业通常在库内先将多个订单集中到一起批量拣货,再按照同一个客户、同一个流向分拣成单独订单,统一通过干线运输发送到海外,以此保证及时性。
5、“先查验后装运”监管模式下,也可参考此前实施的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。对于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放松查验,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查验力度,以此加快通关效率。